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,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。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,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,现提出如下意见↓
主要目标
到2027年,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,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,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,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,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,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,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,形成一批实践样板,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。
到2035年,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,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,生态环境根本好转,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,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,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,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,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。
展望本世纪中叶,生态文明全面提升,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,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,生态环境健康优美,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,美丽中国全面建成。
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
坚守生态保护红线,强化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,使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持在315万平方公里以上。
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,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。
加强海洋和海岸带国土空间管控,建立低效用海退出机制,除国家重大项目外,不再新增围填海。
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,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,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。
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,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,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,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。
推进产业数字化、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,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,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技术产业、绿色环保产业、现代服务业。
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工艺、技术、装备升级,实现绿色低碳转型,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。
推进铁路场站、民用机场、港口码头、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,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、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。
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
以京津冀及周边、长三角、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,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,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。
因地制宜采取清洁能源、集中供热替代等措施,继续推进散煤、燃煤锅炉、工业炉窑污染治理。
统筹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治理,深入推进长江、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,优化调整水功能区划及管理制度。
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,加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,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,保障河湖生态流量。
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,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,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。
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,适时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。
深化全面禁止“洋垃圾”入境工作,严防各种形式固体废物走私和变相进口。
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
稳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,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、重要生态廊道保护建设。
严格对所有者、开发者乃至监管者的监管,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生态破坏事件,坚决杜绝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。
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,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。
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,加大草原和湿地保护修复力度,加强荒漠化、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,全面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,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。
聚焦影响北京等重点地区的沙源地及传输路径,持续推进“三北”工程建设和京津风沙源治理,全力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。
健全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,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,逐步建立国家植物园体系。
深入推进长江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,继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措施落实。
全面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,建设现代海洋牧场。
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
培育弘扬生态文化。挖掘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,推出一批生态文学精品力作,促进生态文化繁荣发展。充分利用博物馆、展览馆、科教馆等,宣传美丽中国建设生动实践。
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。发展绿色旅游。持续推进“光盘行动”,坚决制止餐饮浪费。鼓励绿色出行,推进城市绿道网络建设,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。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,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。
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和群团组织广泛动员作用,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,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。